有錢無罪,沒錢活該受罪?(上)
前些日子我去聽了一個關於如何申請公費以完成自己夢想的課程。在課堂中,老師提到有些擁有豐富出國經驗,自身經濟條件也不差的參賽者,也來跟其他已三十多歲但從沒出國,經濟條件也較差的人,爭取經費。不用說,那些出國經驗豐富的人,所提交的企劃書一定寫的比另一方好(沒出國,經濟條件也較差的人)。現在問題來了,若今天你/妳是評審,你遇到兩位參賽者。一位是有自身經濟佳且企劃書又寫得好的Rich。另一位是口袋空空,年紀一大把卻還沒到過機場的Poor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你會把最後一個機會留給誰?
*兩人出國的動機都是好的,各自所懷有的夢想是正當的,都沒有要貪取經費做為滿足自身出國玩樂的意圖。
標籤: 生活點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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